【加拿大開車】車禍事故是否報告有講究 | 加國開車 | 大紀元汽車網 auto.epochtimes.com


2024-05-02 | 星期四

【加拿大開車】車禍事故是否報告有講究

發表: 2016年12月3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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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大紀元記者李平編譯報導)發生撞車事故後,什麽情況下需報告?什麽情況無需報告?有什麽後果?以下是專家解讀,告訴你什麽時候該報,什麽時候不該報。

無人受傷車輛損傷不超省規定限值

報警:對于損傷評估價值多大才需警方介入,加拿大各省有不同規定。以亞省和安省爲例,這一限值標准是2000加元。也就是說,涉事雙方撞車損傷總價估值如不超過省規定標准限值,則無需報警。注意,安省和亞省過去這一標准均爲1000加元,2011年亞省率先增至2000加元,安省則在2015年才將這一標准限值增至2000加元。

報保險公司:保險公司規定,所有事故無論損傷大小,都得上報。許多司機以爲撞車後雙方私了,就無需讓保險公司介入。但實際上,所有撞車事故都得上報保險公司。

提醒:事故責任不在自己時,如有行車記錄器視頻,保險公司在索賠時很有可能站在非事故責任方。

無人受傷車輛損傷超省規定限值

報警:法律規定,雙方車輛事故損傷超省規定限值時(亞省和安省限值均爲2000加元),需報警。也就是說,安省2司機撞車時,一方車輛損傷估計1000加元,另一方車輛損傷估計1001加元,就得報警或上報至撞車報告中心(CRC)。如不按法律規定報警,就有可能被警方指控事故後逃離現場。事故後逃離現場指控,性質嚴重,有可能導致保險率大漲,甚至有可能坐牢。

報保險公司:所有撞車事故都得報告保險公司,如一方不報,另一方報了,報告一方保險公司就會就索賠事項聯系沒有報告一方保險公司。如被判定部分或全部責任,即使掏了腰包支付損傷費,保險費仍有可能因曾出現事故而上漲。

私人物業(如停車場)撞車時,怎麽報?

多數情況下,停車場撞車事故,與路上、街道上和高速行車過程中撞車事故沒什麽兩樣。如有人員受傷,或車輛損傷估值超省規定限值,仍需報警。此外,即使在私人物業處撞車,也需上報保險公司。

無論損傷多大都需報警的事故情況

以下是法律規定的無論損失多大都需報警的事故情況:
• 人員傷(無認受傷嚴重大或小)亡
• 醉駕等刑事行爲
• 政府車輛(聯邦、省府或市府車輛)
• 危險物資運輸車輛
• 司機未上保或上牌
• 事故給私人、市府或高速財産造成損傷,如民房前草坪、電話杆或柵欄
• 涉及行人或騎單車者

和所有其它撞車事故一樣,需打電話保險公司確保索賠有保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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